从福州市城调队获悉,今年首季福州市城镇居民收支同步呈现两位数增长的好势头。其中季人均可支配收入3227.2元,同比增长11.1%,人均消费性支出2157.75元,同比增长17.5%,人均消费性支出增幅高出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6.4个百分点。
城镇居民家庭收入组成中,季人均工薪收入2322.29元,同比增长10.6%,仍是影响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,其中工资及补贴收入同比增长10.6%、其他劳动收入同比增长12.6%。季人均转移性收入884.31元,同比增长16.6%,其中离退休养老金同比增长40%、提取公积金同比增长16%。财产性收入同比增长3.6%,主要原因是股息与红利收入同比增长57.8%。
今年首季城镇居民消费构成八大类中,五大类增长。其中交通和通讯增幅居首,季人均达441.51元,同比增长1.4倍;其次是医疗保健类、杂项商品和服务,同比分别增长36.2%和26.7%;食品类、衣着类支出分别增长10.3%和2%。
分析显示,虽然今年首季福州市城镇居民人均食品支出899.02元,同比增长10.3%,但食品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即恩格尔系数为41.7%,呈继续下降趋势,比去年同期下降2.7个百分点。
此外,消费分析还显示,今年一季度交通类消费支出同比增长6.1倍,其中人均家庭交通工具消费支出同比增长44.1倍,截至3月底城镇居民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1.65辆,同比增长6.2倍。由此可见,随着人们收入的不断增加,私家车悄然进入百姓家,购买私家车将成为今年居民家庭消费的新亮点。
来源: 福州晚报